2024年1月工资发放说明
各学部、各部门:
现将2024年1月工资发放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代扣代缴事项
1.个人社会保险及公积金。本月养老、市医保、失业、公积金正常代扣。
2.病事假及物业水电。本月根据考勤情况正常扣款,由“减1”项列示。教工宿舍住宿人员扣除1月物业费,由“物业水电”项列示,水电费于开学后结算。
3.个人所得税。本月根据个人所得税2023年12月征期(即2023年11月工资)应缴纳的个税情况由工资中扣缴。
二、加项
1.本月发放学部兼职团总支书记兼职津贴,发放顶岗实习驻县教师补助(2023年9月-2024年1月,本月为最后一次发放),由“加1”项列示。
2.本月发放1月专职辅导员岗位津贴及思政教师岗位津贴,由专项列示。
三、其他
如有其他问题,请联系财务赵永才,电话80785856。
行政处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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