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为了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维护国家安全而设立的节日。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的活动主题为“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那么为维护国家安全,我们应该怎么做呢?
《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2)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3)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4)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5)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6)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古语云: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历史也一再证明:盛世并不意味着永享太平。正如今年的新冠肺炎疫情就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因此,在国家安全法中设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不仅有助于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法和相关法律,积极支持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履行职责,还能帮助全体公民认清国家安全形势、增强危机忧患意识、树立国家安全观念,为维护国家安全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