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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赴澳洲新南威尔士大学交流生的通知

时间: 2016年05月13日 阅读次数: 3866
 

关于选派赴澳洲新南威尔士大学交流生的通知

 

接省教育厅国际交流中心函,根据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与我省十所高校签署的互认学分协议,作为签约院校,河北师范大学选送的大学在读生经教育厅国际交流中心组织复试并通过后可赴该大学进行大四课程交流学习,所学专业学分获双方承认。我院学生可通过河北师范大学报名参加此交流项目。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大三在读对口专业学生;

    2.大学本科前三年学业成绩平均分数80分以上;

    3.大学英语6级证书。

    二.申请专业

    科学类、艺术类、设计类、创意类、建筑环境类、工程类、商科类

    三.申请材料

    1.三年大学成绩单公证件(中英文);

    2.大学在读证明公证件(中英文);

    3.大学推荐信(中英文)。由学生所在学部出具,中英文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中英文)加盖所在学部公章,教务处留存;其余两份(中英文)由教务处统一报送河北师范大学加盖河北师范大学公章。

    4.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或雅思6分及6分以上成绩)。

    四.相关费用

    1.学费:33980澳元,折合人民币约17万元;奖学金:1万澳元,折合人民币约5万元;实际缴纳学费:23980澳元,折合人民币约12万元。

    2.生活费自理:每年约6-8万元人民币

    3.报名费:1000元人民币

    4.项目管理费:5000元人民币

    五.时间安排及要求

    报名时间:2016年1月7日截止。

    面试时间:2016年4月中旬。

    学习交流时间: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

请各学部将相关申请材料报送至教务处(行政楼112),联系人:高杰 0311-80785812,项目工作QQ群183919519。

附件:澳洲新南威尔士大学及其专业介绍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教务处

                                         2015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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