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后勤字〔2010〕6号
为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及时控制和有效消除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的危害,根据《食品安全法》、《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确保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宗旨,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确保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设顺利开展。
二、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通力合作,沉着应对,快速反应,措施果断,高效处置的原则。
三、应急组织
学院成立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院长担任,成员由学院办公室、学生处、保卫处、后勤处负责人组成。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分析,对事件的状态和发展趋势进行分析评估,负责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负责协调有关方面人力物力的调动,负责信息发布工作。
四、事故处置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接到事故信息后,应在15分钟内报告学院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确定信息后,立即启动本预案,并赶赴现场实施救援。
(二)保卫处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做好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和交通疏导工作。负责保护好现场,预防和制止人为破坏活动。对有关当事人采取监控保护措施,防止逃逸或发生意外。同时,调查餐厅工作人员的平时表现、社会关系以及纠纷情况,如果怀疑与投毒有关,要控制住可疑人员,并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必要时对中毒现场进行隔离和戒严。
(三)学生处组织相关学部辅导员立即抢救伤员,如果疑似为食物中毒,需留存病人的吐泻物。对病情严重者,应及时、就近送往医院,同时安排本单位人员到医院负责陪护,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到医院探视,以免影响治疗秩序。相关学部辅导员还要尽快了解安全事故具体情况,及时向学院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报告。
(四)学院办公室及时调配车辆,以最短时间将安全事故中的伤者送至医院救治。
(五)后勤处应积极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检查就餐场所的卫生状况及从业人员健康证的办理情况,分析中毒原因及可能造成中毒的食品,封存可疑食品及制作、盛放可疑食品的工具、容器等,追查食品及原料的来源,追缴售出的可疑食品,对病人的吐泻物及可疑食品进行采样,送上级部门检验。同时,对发生事故的餐厅,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所有人员原地待命,协助调查。校园卡务中心要及时提供就餐人数及就餐者名单。对不能排除饮用水的因素造成的食物中毒,应通知物业公司立即停止供水,留样等待检测。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五、信息保障
(一)事件发生后,设立专值电话,保障通讯畅通。
(二)视情况召开通报会,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稳定学生情绪,注意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
(三)学院办公室负责收集各方面信息,在事故发生两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市卫生行政部门如实报告。在事故发生四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事故发生时间、地点、餐厅名称、餐厅负责人姓名、安全事故人数、主要症状、可能的原因、已经采取的措施、下步工作计划及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的有关事项等。及时上报学院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四)学院办公室落实专人接受新闻部门采访,应对社会质询。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或接受采访,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六、物质保障
(一)事件发生后,后勤处应立即采取集中设备、统一调配、校外调剂等有效措施,组织其他餐厅做好食品供应工作,确保学院生活秩序的正常运行。
(二)学院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要统筹安排,紧急调用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调配。
七、善后处理
(一)当现场调查结束后,按照卫生专业人员的要求进行现场消毒处理。
(二)各学部(部门)配合学院做好发生安全事故人员及家长的接待、安抚、抚恤和善后处理工作。
(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报告相关卫生监督部门确认。在确认后,对事故相关责任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事故处理完毕,学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要组织各部门认真总结,自觉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管理,汲取教训,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同时向上级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