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
为保证期末考试顺利进行,现对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学部应继续严格执行《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学生学业成绩考核管理规定》中的各项具体要求,坚持不懈严抓考风考纪,对考试违纪作弊保持高度警惕,严格管理考试各环节。
考试期间,各学部考试领导小组要实行分工负责和值班制度,加强考试的巡视和检查。教务处将在全院范围内对考场进行随机抽查和巡视,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出处理和通报。
二、具体要求
1、严格管理命题和试卷各环节。相同课程实行统一命题,统一考试。命题须以教学大纲和课程教学计划为依据,遵循“题量适中、覆盖面广、题型多样、难度适宜”的原则,预期考核结果应基本呈正态分布,能反映学生的真实水平,试卷格式严格按照学院模板。各学部应由各学部教学副部长负责组织成立审题组,审题组须有3—5名有丰富经验的资深教师;各门课程拟好A、B卷(A、B卷重题率不得超过5%)后,须经审题组审查并在《课程考核命题与审题登记表》上签字,然后以学部为单位交印刷厂印制;除专业性强的课程外,成绩评定要集体阅卷,流水作业,严格执行评分标准并及时登录学生成绩。特别是在试卷送印、保管、分发等环节,要采取最为严格的保密措施,落实责任制度,责任到人,保障试题、试卷安全。
2、监考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各学部要严密组织、认真落实对监考人员的考前培训,严格执行学院的考试纪律。
(1) 按要求足额配置监考人员,并统一佩带监考标志,在考场的黑板上要公布考试科目、考试时间、教务处的举报电话(80785812),并在考前向学生宣布考场纪律。
(2) 对于不能认真履行监考义务,在考试过程中放任考试违纪作弊行为发生的监考人员,按《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教学工作责任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给予严肃处理。
3、严格要求学生,形成良好考风。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学生学业成绩考核管理规定》,通过解剖典型的违纪和作弊案例,使每个学生了解学院考试纪律的严肃性和违纪作弊后果的严重性。尤其对替考、利用电子设备和通讯工具等现代化手段作弊的严重行为,学院决不姑息。
(1) 学生在参加考试时应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或一卡通)进入考场。
(2) 不得将电子设备和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凡是将电子设备和通讯工具带入考场的按违纪处理,使用电子设备和通讯工具按作弊处理。
4、考试环境要整洁干净,为学生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学生的物品要整齐摆放在指定位置。考前要认真检查桌面和桌兜是否清理干净,如有问题要及时处理。
三、具体时间安排
1、11月30日,各学部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和审题组,召开师生考前动员会;
2、2016年12月9日前各学部应将审查合格的各课程试卷(A卷)电子版交印刷厂、《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试卷汇总》电子版及纸质版(盖学部章)(请严格按附件2中样表Excel格式填写)报教务处一份,印刷厂一份;
3、第17周为选修课考试时间;
4、第18-19周为必修课考试时间,最后一门考试要安排在2017年1月11日下午;
5、对于缓考学生的管理,要使用学分制教务管理系统[成绩管理]菜单下[学生免缓缺处理]栏进行相关的处理。
6、考试安排(请严格按附件3中样表Excel格式填写) 于2016年12月12日前报教务处孔祥哲。
四、公共课考试
大学外语、信息技术基础、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语言与文字表达技能实训、教育学基础/课程与教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等公共课实行全院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具体考试时间见附件1)。
请各学部根据本安排意见及有关规定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的各项工作。教务处联系(举报)电话:80785812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教务处
201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