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编号:HHZB2016—23 二、比选内容:班车承运服务(具体要求见比选文件) 三、比选方式:公开比选 四、比选原则:公平、公正、公开 五、标的物技术要求见比选文件 六、比选程序: 1、参选方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客车租赁项目; (2)提供2辆客车的《机动车行驶证》; (3)驾驶员具有A1驾驶证,且具有相应驾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 (4)2辆客车均需缴纳乘客责任险,最高赔偿金额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获取比选文件、报名时间:2016年5月10日—2016年5月16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驾驶证、2辆客车的《机动车行驶证》、乘客责任险保险单、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地点: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行政楼203室(石家庄市红旗大街469号) 4、评选时间、地点: 2016年5月20日14:30,汇华学院行政楼第四会议室。 5、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311—80785850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 2016年5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