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编号:HHZB2016—39 二、比选内容:学生食堂经营服务项目 第一包:南院第一餐厅经营服务 第二包:南院第二餐厅经营服务(具体要求见比选文件) 三、比选方式:公开比选 四、比选原则:公平、公正、公开 五、比选程序: 1、参选方资格要求:参选人须是具有经营标的物许可的独立法人,要求注册资金须在50万元及以上,且具有高校食堂业绩。 2、获取比选文件、报名时间:2016年6月29日—7月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如已更换“三证合一”证的,只须提供“三证合一”证副本,即“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为一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高校食堂业绩合同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报名地点: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行政楼203室(石家庄市红旗大街469号) 4、评选时间、地点: 2016年7月11日8:30,汇华学院行政楼第四会议室。 5、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311—80785850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 2016年6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