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编号:HHZB2016—57 二、比选内容: 第一包:大米、面粉、食用油及干鲜调料(含杂粮)采购及配送; 第二包:蔬菜(含禽蛋)采购及配送。(具体要求见比选文件) 三、比选方式:公开比选 四、比选原则:公平、公正、公开 五、比选程序: 1、参选方资格要求: 第一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及合格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的销售商; 第二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及合格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的销售商,并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获取比选文件、报名时间:2017年1月5日—1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如已更换“三证合一”证的,只须提供“三证合一”证副本,即“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为一证”);相关资质证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等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报名地点: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行政楼203室(石家庄市红旗大街469号) 4、评选时间、地点: 2016年1月17日8:30,汇华学院行政楼第四会议室。 5、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311—80785850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 2017年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