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编号:HHZB2017—3 二、比选内容: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项目(具体要求见比选文件) 三、比选方式:公开比选 四、比选原则:公平、公正、公开 五、比选程序: 1、参选方资格要求:参选方须是具有经营标的物许可的独立法人,参选单位需出参选承诺书(承诺本次试验结果石家庄市供电局认可),具备国家电监会颁发的四级及以上承装类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及业绩。 2、获取比选文件、报名时间:2017年2月27日—3月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如已更换“三证合一”证的,只须提供“三证合一”证副本,即“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为一证”);参选单位需出参选承诺书(承诺本次试验结果石家庄市供电局认可);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低于10KV预防性试验业绩证明(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等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报名地点: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行政楼203室(石家庄市红旗大街469号) 4、评选时间、地点: 2017年3月8日14:30,汇华学院行政楼第四会议室。 5、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311—80785850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 2017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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