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编号:HHZB2019—32
二、比选内容:班车承运服务(具体要求见比选文件)
三、比选方式:公开比选
四、比选原则:公平、公正、公开
五、比选程序:
1、参选方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客车租赁等相关项目;
(2)提供2辆客车的《机动车行驶证》;
(3)驾驶员具有A1驾驶证,且具有相应驾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
(4)2辆客车均需缴纳乘客责任险,最高赔偿金额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
(5)参选方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获取比选文件、报名时间:2019年9月9日—9月16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
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如已更换“三证合一”证的,只须提供“三证合一”证副本,即“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为一证”); 2位驾驶员的驾驶证;2辆客车的《机动车行驶证》;2辆客车的乘客责任险保险单,“信用中国”相关截图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原件参加评选会。
3、报名地点: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行政楼203室(石家庄市红旗大街469号)
4、评选时间、地点: 2019年9月20日8:30,汇华学院行政楼第四会议室。
5、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311—80785850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
201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