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编号:HHZB2019-37 二、比选内容:古筝等乐器(具体要求见比选文件) 三、比选方式:公开比选 四、比选原则:公平、公正、公开 五、比选程序: 1、参选方资格要求:参选方须是具有经营标的物许可的独立法人,且具有相似业绩。 2、获取比选文件、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7日—10月23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 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如已更换“三证合一”证的,只须提供“三证合一”证副本,即“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为一证”)、乐器类业绩合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报名地点: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行政楼203室(石家庄市红旗大街469号) 4、评选时间、地点: 2019年10月29日9:00,汇华学院行政楼第四会议室。 5、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311—80785850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 2019年10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