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印发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结果的通知》,我院基建与资产管理处杨丽丽同志获得“河北省教育事业统计先进个人”光荣称号。
近年来,我院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教育统计相关政策和文件、会议要求,健全体制机制,强化统筹协调,严格规范统计行为,数据统计质量不断提高,圆满完成了各项统计任务,较好地发挥了统计的信息、咨询和监督职能,为学院科学管理、科学决策有效提供了支撑和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