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编号:HHZB2020-20 二、比选内容:易制爆库房技防设施设备(具体要求见比选文件) 三、比选方式:公开比选 四、比选原则:公平、公正、公开 五、比选程序: 1、参选方资格要求:参选方须是具有经营标的物许可的独立法人。 2、获取比选文件、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6日—11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 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如已更换“三证合一”证的,只须提供“三证合一”证副本,即“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为一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等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自主截图打印页需体现打印日期加盖投标人公章)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地点: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西大门(石家庄市红旗大街469号,到达指定点后请报名单位与李老师进行联系) 4、评选时间、地点: 2020年11月27日14:30,汇华学院行政楼六楼会议室。 5、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311—80785850 15100100944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 2020年1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