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编号:HHZB2020-22 二、比选内容:A标段:蔬菜、鸡蛋类;B标段:大米、面粉、食用油、干鲜调料、杂粮类(具体要求见比选文件) 三、比选方式:公开比选 四、比选原则:公平、公正、公开 五、比选程序: 1、参选方资格要求: (1)参选人是响应比选、参加比选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参选人必须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能力,经营范围包含食品销售相关内容;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及合格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的生产商或销售商,B标段需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4)具与餐饮企业或与企事业单位食堂合作的相似业绩; (5)参选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比选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获取比选文件、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7日—12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2020年12月19日除外)。 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 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如已更换“三证合一”证的,只须提供“三证合一”证副本,即“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为一证”); 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信用中国”相关截图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地点: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西大门(石家庄市红旗大街469号,到达指定点后请报名单位与李老师进行联系) 4、评选时间、地点: 2020年12月27日8:30,汇华学院行政楼六楼会议室。 5、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311—80785850 15100100944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 2020年1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