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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班车租赁服务比选公告
2021年05月31日 阅读次数:4689

一、比选编号:HHZB2021—4

二、比选内容:班车租赁服务(具体要求见比选文件)

三、比选方式:公开比选

四、比选原则:公平、公正、公开

五、比选程序:

1、参选方资格要求: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的经营范围(汽车租赁经营范围),且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持有交通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各种营运手续齐全;

(2)提供2辆客车的《机动车行驶证》;

(3)驾驶员具有A1驾驶证,且具有相应驾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

(4)2辆客车均需缴纳乘客责任险,最高赔偿金额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

(5)参选方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获取比选文件、报名时间:2021年5月31日—6月4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

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如已更换“三证合一”证的,只须提供“三证合一”证副本,即“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为一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位驾驶员的驾驶证;2辆客车的《机动车行驶证》;2辆客车的乘客责任险保险单,“信用中国”相关截图、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地点: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西大门(石家庄市红旗大街469号到达指定点后请报名单位与李老师进行联系)

4、评选时间、地点: 2021年6月10日8:30,汇华学院行政楼第四会议室。

5、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311—80785850  15100100944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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