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编号:HHZB2021-20 二、比选内容:A标段:蔬菜、鸡蛋类; B标段:大米、面粉、食用油、干鲜调料、杂粮类。(具体要求见比选文件) 三、比选方式:公开比选 四、比选原则:公平、公正、公开 五、比选程序: 1、参选方资格要求:参选人是响应比选、参加参选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河北省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凭证》。具有与餐饮企业或企事业单位食堂合作的相似业绩。 参选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比选项目同一标段参选。 2、获取比选文件、报名时间:2021年12月3日—12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如已更换“三证合一”证的,只须提供“三证合一”证副本,即“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为一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河北省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凭证》、与餐饮企业或与企事业单位食堂合作的相似业绩等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参选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截图。 3、报名地点: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西大门(石家庄市红旗大街469号,到达指定点后请报名单位与李老师进行联系) 4、评选时间、地点: 2021年12月15日9:30,汇华学院图书馆二楼会议室。 5、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311—80785850 15100100944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 2021年1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