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基建与资产管理处文件 〔2022〕第2号
关于报送2021/2022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为进一步完善高等学校实验室设备管理,做好实验室信息数据的统计分析,根据教育部高教司《关于报送2021/2022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22】64号)和教育厅有关通知要求,现将2021/2022学年数据报送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21/2022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7要求的7个报表和综表一报送各项数据。统一按学年(指教育学年,即从每年的9月1日至第二年的8月31日)进行统计。各报表表样、统计软件、填报说明及相关帮助文件可在“中国教育统计网”(网址:http://www.stats.edu.cn/)的“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栏目)下载。 二、数据汇总负责单位分工 基建与资产管理处:基表一、基表二; 实验管理中心:基表三、基表四、基表五、基表六、基表七、综表一。 三、基础数据填报分工 1、网络实验室(工学部) | 2、网络综合布线实验室(工学部) | 3、仿真演播室(传媒学院) | 4、摄影实验室(传媒学部) | 5、数字化语言实验室(外语学部) | 6、物联网实验室(工学部) | 7、汽修实验室(工学部) | 8、数码钢琴教室(教育学部) | 9、心理学实验室(教育学部) | 10、沙盘实验室(教育学部) | 11、奥尔夫音乐实验室(教育学部) | 12、美工实训室(教育学部) | 13、语言康复实训室(教育学部) | 14、知动实训室(教育学部) | 15、蒙台梭利实训室(教育学部) | 16、动画艺术实验室(艺术学部) | 17、ERP软件实验室(经济管理学部) | 18、ERP沙盘实验室(经济管理学部) | 19、旅游管理综合实验室(经济管理学部) | 20、国贸专业实验室(经济管理学部) | 21、通信实验室(工学部) | 22、电机与电力电子实验室(工学部) | 23、单片机与微机原理实验室(工学部) | 24、化学实验室(实验管理中心) | 25、物理学实验室(实验管理中心) | 26、生物学实验室(实验管理中心) | 27、微格教学实验室(实验管理中心) | 28、移动通信实验室(工学部) |
四、相关要求 1、本报表由基建与资产管理处牵头、实验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填报; 2、各实验室基础数据填报负责人将所有数据制成excel表格,于10月10日之前报至实验管理中心; 3、实验管理中心在“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栏目下载“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检测系统”(单机版),对各实验室报送的数据进行录入、检测,经验测无误后形成上报数据。上报数据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10月15日之前上报基建与资产管理处; 4、请各单位认真填报,加强数据审核,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及时发现、解决上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基建与资产管理处联系人:杨丽丽 电话80785803 实验管理中心联系人: 张石磊 电话80785941 基建与资产管理处 2022年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