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管理中心关于各实验室做好十一假期安全工作的通知
2016年09月30日
各实验室:
十一假期将至,在前期检查的基础上请进一步做好实验室的安全防范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和落实安全检查责任到人,要进一步做好假期实验室安全和应急预案。
二、放假前,各实验室管理员再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对所属实验室的水、电、门窗以及防尘、防涝、防火、防爆等进行认真检查;将危险品仓库、易爆、易燃、高压气源、报废药品存放点等进行一次通风排查。如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上报并整改。
三、假期不使用的实验室,仪器设备、电源、水源及通风设施的开关等应处于关闭状态。需要使用的实验室各使用单位进行登记备案,并由专人负责。各实验室管理员要保持24小时开机。
四、假期实验室如出现各类安全问题,安全责任人要及时处理并上报。
实验管理中心
201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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