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师大汇华学院学生申请体育课免修管理规定
(试行)
(一)免修体育课适用对象
1.针对先天性疾病或陈疾引起的丧失运动能力身体残疾,不能参加正常体育锻炼和考核者,新生入校后可直接向教务处提出申请。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可免修1—4学期;
2.课程开始后出现慢性或长期性伤病情况,不能参加正常体育锻炼和考核者。
(二)申请办法
1.由学生本人填写《河北师大汇华学院大学体育课免修申请表》,附三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无诊断证明章者无效);
2.学生将免修材料交至其辅导员,由辅导员审核,交该学部部长签字表明同意并盖章;
3.学生将免修材料交至教务处,教务处审核批准;
4.教务处正式办理免修手续、备案,通知学部及体育教研室。
(三)处理办法
无需参加任何体育考核,体育成绩按60分(合格)记。
申请表一式两份,学院教务处、学部教务办各留存一份存档
(四)注意事项
课程开始后出现慢性或长期性伤病情况,不能参加正常体育锻炼和考核者,须及时办理免修手续(如因故无法办理免修手续,必须先由各学部开具临时说明,等本人回来补办)。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大学体育免修申请表
(试行方案)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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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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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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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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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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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免修
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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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修时间 |
— 学年 学期免修,成绩按60分计 |
医院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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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
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学部审批意见 |
部长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教务处审批意见 |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