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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工作(关于在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中进一步加强党支部建设的意见)

时间: 2012年12月17日 阅读次数: 2534
 

关于在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中进一步加强党支部建设的意见

院党文﹝2012﹞4号

 

为落实我院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现就我院进一步加强党支部建设、优化党支部设置提出如下意见:

一、教工党支部的设置及其支部委员会的建设

1、机关各部门和图文信息中心、实验管理中心要根据本学期末部门设置调整、人员聘任情况,重新调整党支部设置。支部设置原则上以部门为单位。正式党员不足3人或党员数量较少(不足7人)的部门可与工作性质相近的部门联合成立党支部。教工党支部要根据岗位类别合理设置党小组,以便每个教工党员都能过好组织生活。

2、组建各学部教工党支部。学部内凡不担任学生党支部书记职务的教工正式党员达到3人以上的,各学部应及时组建教工党支部。今年秋季开学后,逐步将不担任学生党支部书记的教工党员编入教工党支部。

3、党员人数在7人以上的教工党支部要设立支部委员会,党员人数不足7人的党支部只设支部书记。支部委员会一般由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3人组成。

4、选好配强教工党支部书记。要选那些党性强、作风正派、业务素质好、热爱党务工作、有奉献精神、有较高威信、认真负责的党员担任党支部书记。各部门的党支部书记提倡由部门负责人担任。多部门联合组建的党支部,支部书记一般由党员人数较多的部门负责人担任。

二、学生党支部的设置及其支部委员会的建设

设置学生党支部要遵循从实际出发的原则:一是党支部设置要有利于加强对学生党员的教育和管理;二是党支部设置要从本学部实际出发,根据学生党支部的特点和实际工作需要进行设置。

1、设置学生党支部不求整齐划一。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班级可建立党支部,也可按专业或按年级建立党支部。学生党支部人数不宜超过25人(四年级党支部除外)。不设党支部的班级应该成立党小组,隶属于专业或年级党支部。

2、党员7人以上的学生党支部要设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人数为3人或5人,一般设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也可增设党支部副书记、纪律检查委员。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只设党支部书记1人,也可增设支部副书记1人。

3、根据我院实际,学生党支部书记一般由辅导员教师担任。条件成熟的党支部,可以推选那些党性强、学习成绩优秀、有奉献精神、具有一定工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敢于负责、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的学生正式党员担任党支部书记。由辅导员担任支部书记的党支部,一般应选任1名学生正式党员任支部副书记。由学生担任支部副书记的党支部,支部书记、支部副书记要有明确分工,支部书记要在抓好支部全面工作的基础上将工作重点放在把好学生党员发展关上,支部副书记要在组织支部活动方面发挥骨干作用。

三、工作要求

1、党支部的设立必须经学院党委批准。正式党员减少至不足3人的党支部,如短期内(不超过3个月)不可能增加到规定人数时,经学院党委批准后予以撤销。

2、各学部、各部门要在今年秋季开学后的2周内,将新的党支部设置方案(含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拟任人选基本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学院党委。经学院党委批准后,予以实施。

3、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支部委员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2年。根据工作需要,经上一级党组织批准,也可提前换届改选。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认真贯彻落实本意见的各项要求,通过优化党支部设置、加强党支部建设,将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落到实处,进一步提升我院党建工作水平。

                                                                                                                二〇一二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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