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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高考各批各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来源:招生办公室 日期:12年06月25日 访问次数:90951

  6月23日,省招生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和我省今年招生计划数,结合考生成绩分布情况,研究划定了我省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各批各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确定了录取相关工作。

一、各批各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一)文史类

1.本科一批:572分

2.本科二批:529分

3.本科三批:425分

4.专科批:200分

(二)理工类

1.本科一批:564分

2.本科二批:509分

3.本科三批:340分

4.专科批:200分

(三)体育(文)

1.本科提前批:文化325分,专业285分

2.本科三批:文化320分,专业275分

3.专科提前批:文化170分,专业260分

(四)体育(理)

1.本科提前批:文化280分,专业285分

2.本科三批:文化270分,专业275分

3.专科提前批:文化170分,专业260分

(五)美术(文)

1.本科提前批:文化344分,专业200分

2.本科三批:文化310分,专业180分

3.专科提前批:文化170分,专业170分

(六)美术(理)

1.本科提前批:文化331分,专业200分

2.本科三批:文化300分,专业180分

3.专科提前批:文化170分,专业170分

(七)音乐(文)

1.声乐

(1)本科提前批:文化344分,专业120分

(2)本科三批:文化310分,专业115分

(3)专科提前批:文化170分,专业115分

2.器乐

(1)本科提前批:文化280分,专业120分

(2)本科三批:文化240分,专业115分

(3)专科提前批:文化170分,专业115分

(八)音乐(理)

1.声乐

(1)本科提前批:文化331分,专业120分

(2)本科三批:文化300分,专业115分

(3)专科提前批:文化170分,专业115分

2.器乐

(1)本科提前批:文化280分,专业120分

(2)本科三批:文化240分,专业115分

(3)专科提前批:文化170分,专业115分

(九)舞蹈(文)

(1)本科提前批:文化344分,专业120分

(2)本科三批:文化310分,专业115分

(3)专科提前批:文化170分,专业115分

(十)舞蹈(理)

(1)本科提前批:文化331分,专业120分

(2)本科三批:文化300分,专业115分

(3)专科提前批:文化170分,专业115分

(十一)其他艺术类

1.按教育部规定,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和参照执行的13所高校(或专业)艺术类本科专业,文化、专业录取控制线由学校自行确定;我省进行联考的艺术类专科专业文化控制分数线按我省相应各类文化分数线执行,我省联考未涉及的艺术类专科专业文化控制分数线文科170分、理科170分。

2.需要我省相应类别专业联考合格的艺术类校考专业(不含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本科专业)的文化控制分数线,按相应各批各类文化控制分数线执行。

3.不需要我省相应类别专业联考合格的艺术类校考专业(不含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本科专业)的文化控制分数线:本科提前批为文科344分、理科331分,本科三批为文科276分、理科221分,专科提前批为文科170分、理科170分。

4.含有艺术属性的非艺术类专业随各批艺术类专业录取,文化控制分数线执行各批各类艺术类专业控制分数线。

由于艺术类院校录取规则不同,院校校考艺术专业如同批线上完不成招生计划,经院校申请,可以降分录取,所以允许低于控制线的考生填报。

(十二)对口

1.旅游类 本科控制分数线566分,专科180分

2.学前教育类 本科控制分数线666分,专科180分

3.财经类 本科控制分数线605分,专科180分

4.机械类 本科控制分数线637分,专科180分

5.电子电工类 本科控制分数线631分,专科180分

6.计算机类 本科控制分数线637分,专科180分

7.建筑类 专科控制分数线180分

8.农林类 本科控制分数线628分,专科180分

9.畜牧兽医类 本科控制分数线596分,专科180分

10.烹饪类 本科控制分数线540分,专科180分

11.医学类 专科控制分数线180分

12.采矿及安全工程类本科控制分数线593分,专科180分

二、录取工作安排

1.录取工作分批次进行,录取的顺序依次为本科提前批A、本科提前批B、本一特殊类型批、本科一批、本二特殊类型批、本科二批、本三特殊类型批、本科三批、专科提前批和专科批。录取工作从7月7日开始,8月21日结束。

2.本科提前批A、本科提前批B、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专科提前批、专科批的一志愿,在录取时不降分(上述批次中艺术校考类专业的一志愿除外),生源不足时进行志愿征集。本科提前批A、本科提前批B、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专科提前批、专科批的二志愿和专科批的三志愿,录取时如同批控制线上完不成招生计划,有降分录取的可能,允许高考文化成绩达不到本批次控制线的考生填报。上述批次中艺术类校考专业,如一志愿在同批控制线上完不成招生计划,可由相关院校征集考生志愿列入二志愿录取,也可采取一志愿降分方式完成招生计划,请直接与相关院校联系。

3.今年国家继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为乡镇卫生院定向培养从事全科医疗的5年制本科临床医学专业和中医学专业毕业生。今年我省四所本科院校共安排310个计划。按照教育部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省免费医学定向招生的院校列在本科提前批B,单设志愿,只招收农村生源,执行本科二批普通文理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生源不足时,公布剩余计划,通过志愿征集和降分录取的办法,直至完成计划。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定岗单位所在县生源。学生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与培养院校和当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签署定向就业协议。具体招生办法和定向县及招生人数,请查阅招生计划或向招生院校咨询。

4.今年新增加面向贫困地区专项招生计划。按照国家有关部门部署,十二五期间,全国每年在招生计划中专门安排1万名左右贫困地区专项招生计划,即在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中专门安排招生计划,面向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生源招生。国家划定的我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为张家口、承德和保定的22个县。具有这些县户籍和当地高中三年学籍、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填报专项计划志愿。

2012年国家下达的我省贫困地区专项招生计划共397人,其中我省高校安排204人。我省贫困地区专项生本科在本科提前批B录取,按院校不同,分别执行本科一批控制线和本科二批控制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专项生专科在专科提前批进行投档录取,执行我省专科录取控制线,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每批次各设置一志愿和二志愿,二志愿实行征集方式。如二志愿线上生源不足,经院校申请,本、专科专项计划可适当降分录取。

5.今年我省本科工程教育实验班和河北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教育继续招生。

本科工程教育实验班人才培养方案由我省4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与3所本科院校共同制订(4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为:邢台职业技术学院、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3所本科院校为:河北科技大学、石家庄铁道大学、河北联合大学)。试验班所涉专业列在理工本科二批,办学地点设在4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学生修业合格,颁发相关本科院校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详情请向院校咨询。

河北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招生专业均列在本科提前批A,招生计划为200个,考生被录取后,须与培养学校和生源所在地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详情请向河北师范大学咨询。

6.经省教育厅批准,泊头职业学院等19所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报考19所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的考生,须于2012年8月1日8时至2012年8月5日18时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www.hebeea.edu.cn),点击进入“河北省普通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志愿填报系统”进行志愿填报。学校录取备案时间为8月19日(河北省艺术职业学院艺术类专业于专科提前批二志愿投档后录取备案)。考试时间和科目请向招生院校咨询。

7.考生填报志愿须认真阅读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审慎选择;尤其是享受优惠加分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加分后的分数投档,院校录取时是否照顾,按各院校的招生章程执行。由于部分院校不承认或部分承认优惠加分政策,因此,享有优惠加分政策投档的考生,有可能因实际文化成绩较低而被院校退档。在志愿填报结束后,考生填报的志愿不得变更。按规定被录取的考生不论报到入学与否,均不得转录他校。

省教育考试院于6月24日-27日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上开展高考招生咨询活动,通过网络回答考生有关录取政策问题,各高校也将通过网络、电视、电话和报刊等媒体进行咨询活动。填报志愿的有关问题,考生可参考省教育考试院编写的《填报志愿指南》,或向当地招生部门咨询。

8.今年继续按照教育部要求,省教育考试院对民办高校已录取考生打印《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作为考生被有关高校正式录取的依据,寄给有关高校。有关高校将考生录取通知书连同《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和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同寄送给被录取考生。考生依据省教育考试院打印的《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和录取通知书报到入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扣押考生的录取通知书。因工作人员失误影响考生按时领取通知书而使考生不能按时报到入学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9.考虑到补录的学生入学时间偏晚,与前期录取的学生成绩相差较大,既给高校教学组织带来困难,又造成新的不公平,今年在计划安排和录取过程中充分考虑新生不报到因素,因此,仍不进行补录。

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新生是按照国家政策、院校招生章程、考生的分数和志愿,在全国统一编制的网上录取系统中进行的,并且必须经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省招生委员会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招生中介服务。省教育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提高警惕,提防不法“中介机构”或个人以考试院或招生院校的名义从事的各种诈骗活动,以免上当受骗。未经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的考生教育部将一律不予学历电子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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