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高、中级职称申报 评审条件》的通知 (冀职改办字〔2023〕18 号)文件精神,以及学院职称评审相关工作安排的要求,完善职称申报程序,严格材料审核把关,现对申报高级职称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2023年9月7日——9月10日电 话:80784821 联系人:郑杏月名 单:卜亚敏、郝翠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