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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汇华学院工作证使用与管理的通知

时间:2005-10-31 9:22:45 阅读:5327

河北师大汇华学院员工工作证已经制作并发放完毕,现将工作证的使用与管理的相关规定通知如下:<p>1、工作证是汇华学院员工的身份证明,必须随身携带,妥善保管,不得转借或涂改。<p>2、工作证只证明本人身份之用,不作其它用途。利用工作证违法违纪,将严肃处理。<p>3、工作证如遗失、损坏,本人必须立即报告学院。凭学院证明信到市级以上报纸声明作废。<p>4、调动或离职时,须将工作证缴还学院。<p>工作证遗失、损坏补办新证程序:<p>1、工作证如遗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经查属实,加盖所在部门公章,持登报证明、本人一寸彩照一张,到行政处登记,并交纳工作证制证成本费,每证5元,即可补办新证。<p>2、工作证如损坏严重,须更换新证,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持一寸彩照一张,到行政处登记,并交回旧证,即可换领新证。<p> 汇华学院行政处 <p> 2005年10月28日